郑重声明“关于本中心培训结业证书的说明”
分类: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2026-03-02
郑重声明“关于本中心培训结业证书的说明”
1、本中心颁发的证书为“岗前培训结业证书”,仅证明持证人通过参加本中心组织的课程培训学习的结业证明,不作其他用途。
2、本中心的结业证书只有通过本中心考试且合格后才能通过本中心官网(www.gyzyjn.cn)查询。且不承诺任何使用用途。
3、本中心的培训结业证书,非国家类证书。不可按国家类证书用途使用,更不涉及证书租赁、挂靠、领取补贴、积分入户等用途。请各位各合作机构及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4、参加本中心组织的课程培训学习的机构或个人,本中心仅收取一定的课程培训考核服务费用,无其他费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结业证书。
5、各机构或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格守职业道德。
6、我单位不以“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等名义对外宣传,不以“人社部授权单位、合作单位”虚假名义对外宣传,不将“”国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上述各单位相挂钩,不做任何内容、形式或易于混淆的关联和联想。
7、不得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虚假宣传,欺诈营销等,更不得冒充国家安监局或建设厅等特种作业证书。
本中心出具的职业岗位合格证书,仅代表学员测评当时技术水平,并不保证永远此学员技术水平保持不变。本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并非国家认可资格类证书,依法准入类职业及特种作业仍需考取相关规定的职(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一定要事先告知学员知晓,保证诚信经营。
8、招生机构如果出现虚假宣传、欺诈学员费用等问题,招生机构自动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与本中心无关。
不虚构“代替考试报名、考试包通过、不过改分、包过、绿色通道、不用考试、直出、不用培训也能过、通过率100%、考前给答案、替考、找人替考、组织替考、教唆作弊、组织作弊、给钱就发证、帮助挂靠、推荐和保就业、证书可出租、出借、挂靠、兼职”等言词或类似暗示性言语违规宣传。
9、若招生老师有以上情况,学员可以联系所报名的学校/机构处理,无法联系的,学员可以通过本中心官网投诉系统留言,也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国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留言,反馈学员的情况,学员需提供相关证据,我单位收到相关信息后,通知相关学校或者机构处理,拒不配合的学校或者机构停止招生并移交给相关部门整改。
再次声明:
本中心出具的合格证书,仅代表学员测评当时技术水平,并不保证永远此学员技术水平保持不变。本中心颁发的合格证书并非国家认可资格类证书。所以在国家职能部门的官方网站,无法查询证书信息。我机构仅承诺,在我机构官网永久可查,请学员们,不要理解错误!
北京国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6年03月02日

